发布日期:2025-12-24 浏览次数:500
国滨世家二期、三期土地增值税清算事务所采购(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滨世家二期、三期土地增值税清算事务所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ZB2025110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容诚税务师事务所(安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出具清算报告并完成退税到账截止。
公示期: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港澳广场A座18楼1802,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5,15156681948。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和南屏路交口
联系人:刘杰
电 话:0551-6567809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 话:0551-65860136-8605,15156681948
邮 箱:anhuidingxin@126.com
四、监督机构
1.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551-62779149
邮箱:jyglb@ahinv.com,jiwei@ahinv.com
2.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
联系人:盛经理
电 话:0551-65678104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