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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创新中心项目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02-11 浏览次数:4579

 

产融结合创新中心项目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招标编号:JG2018-08-0141)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产融结合创新中心项目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招标编号:JG2018-08-014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82119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600000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24705000

3、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业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721000

评委名单:张长风、刘峰、杨超、余世忠、余峰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

公示期:自2018211日至2018214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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