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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碧湖云溪项目箱涵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G2017-08-1551)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4341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箱涵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G2017-08-1551)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滁州高教科创城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滁州碧湖云溪项目箱涵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G2017-08-155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121930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省春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1737700.68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运林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金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1750106.58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宇松

公示期:2017121日至2017124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滁州高教科创城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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