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系统2月底并网运行
发布日期:2012-02-27 浏览次数:4072
从2月底开始,合肥市全面停止使用手工填写存量房交易合同,正式上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该系统并网后配合新版登记管理系统、资金托管系统,在网上为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交易双方当事人、登记机构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执行政府监督和调控管理,实现一个功能强大、性能可靠、技术稳定、风险可控的房屋买卖和租赁网上交易平台。
该系统的核心业务是委托、挂牌和签约。委托是指卖房人(以下包含出租人)通过经纪机构交易房屋。挂牌是指卖房人要交易的房屋将按照一定的规则在网上发布公示,分为经纪机构委托挂牌和直接到登记机构挂牌两种类型。签约是指卖房人和买房人(以下包括承租人)签订买卖合同(以下包括租赁合同)的过程,分为经纪机构签约、登记机构签约和“手拉手”签约三种情况。经纪机构签约是签订交易合同的主要形式,是经纪机构挂牌的结果。登记机构签约是登记机构挂牌结果。“手拉手”签约则是交易双方直接到登记机构签约的过程,中间不涉及委托挂牌。
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应当首先到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网上用户备案认证手续,取得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后,才能向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申请存量房网上备案操作资格认证。经核准备案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认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日内按照《关于开展主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的通知》(合房[2011]196号)文件规定到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办理变更认证手续。获得备案操作资格认证的经纪机构,通过密钥盘登陆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详细填写经纪机构信息和机构内认证的经纪人员的具体信息,以报批备案;经认证的经纪人员通过密钥盘登陆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可以申请发布和注销受委托的存量房交易信息,签订及打印经纪合同和存量房交易合同。
(来源: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