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系统将并网
发布日期:2012-03-05 浏览次数:3941
从2月底开始,合肥市全面停止使用手工填写存量房交易合同,正式上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该系统并网后配合新版登记管理系统、资金托管系统,在网上为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交易双方当事人、登记机构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执行政府监督和调控管理,实现一个功能强大、性能可靠、技术稳定、风险可控的房屋买卖和租赁网上交易平台。
当前,合肥市存量房仍面临着一些共性问题:市场信息透明度不高、经纪行为不够规范、交易安全程度需要增强。特别是少数房地产经纪机构捏造信息、伪造合同、炒卖房屋、恶意串通、违规收费、赚取差价等违规现象屡有发生。要从根本上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需要从信息透明源头入手,通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纪委托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措施,加强在线业务监管。同时,在实施经纪委托合同网上备案措施后,可以全覆盖二手房的供应状况,对辅助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以及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也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系统的核心业务是委托、挂牌和签约。委托是指卖房人通过经纪机构交易房屋。挂牌是指卖房人要交易的房屋将按照一定的规则在网上发布公示,分为经纪机构委托挂牌和直接到登记机构挂牌两种类型。签约是指卖房人和买房人签订买卖合同(以下包括租赁合同)的过程,分为经纪机构签约、登记机构签约和“手拉手”签约三种情况。经纪机构签约是签订交易合同的主要形式,是经纪机构挂牌的结果。登记机构签约是登记机构挂牌结果。“手拉手”签约则是交易双方直接到登记机构签约的过程,中间不涉及委托挂牌。具体的资格认证为,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应当首先到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网上用户备案认证手续,取得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后,才能向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申请存量房网上备案操作资格认证。经核准备案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认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日内按照《关于开展主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的通知》(合房[2011]196号)文件规定到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办理变更认证手续。(来源:365房产网 作者:吕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