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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资金有望直存个人账户

发布日期:2011-11-24 浏览次数:4664

       记者11月21日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业主的维修资金将不再经第三方,而是直接存入个人的维修资金账户。
  按照合肥市现行的维修金缴纳标准,以业主购房款总数为基数,未配备电梯的,按1%的比例交存;配备电梯的,按2%的比例交存。纯商业性的写字楼一般不缴纳维修金。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过去,这笔钱大部分由开发企业集中代办产权证或交房时,从业主处代收。这种模式不仅存在风险,也造成维修资金支用时程序更加繁琐。而且,有些购房者对于开发商代收维修资金还显得不解。“我今年9月份拿房时,开发商叫我交两个点的维修资金,我当时还以为他们乱收费呢。”家住庐阳馨苑的徐先生称。
  “老百姓自己的钱,还要经第三方手,再存入他们资金的维修资金账户中,着实有点说不过去。”相关人员称,为了让业主所缴纳的维修资金更加快捷地存入业主个人的维修资金账户,确保业主维修资金的安全,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决定改变原有的归集方式,采用提前介入,在业主收房时同步归集维修资金,让业主的维修资金不再经第三方存入个人的维修资金账户。“这种模式已于近日在高速&middo;滨湖时代广场项目向业主交房时开始施行,从当天交房现场近百户收房业主的反映来看,广大业主还是比较认可的。”该中心负责人称,这种直接归集模式有望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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