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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已经降为两成

发布日期:2011-12-02 浏览次数:4261

       自2011年12月1日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有所变动: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5万元。首套房首付已经从先前的至少3成降为2成以上。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普调十万
       据了解,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直公积金分中心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2009年2月份出台的。
       目前合肥市的政策是,夫妻一方缴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夫妻双方都缴的,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这次调整,相当于贷款额度普遍调高了1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的提高对楼市将是非常大的利好消息,一套60万元的房子,首付3成后,还剩42万元,夫妻双方能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将会减轻不少压力。
       去年下半年至今,省内的马鞍山、淮南、淮北、阜阳等多个城市都提高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阜阳去年11月份将单方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上调至40万元;淮北市今年2月份将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马鞍山市今年10月份将单方缴存的上调为27万元,夫妻双方上调为40万元;淮南在9月份将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调为40万元。
       公积金首套房首付已经降为两成
       从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看到,30日最新更新的《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上发现,合肥市首套房“首付房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相比之前的3成首付,已经放松。
       对公积金贷款来说,必须要求借款人或配偶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一个人可以贷款多少钱,可以用这个公式计算: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imes;12(月)&imes;0.5&imes;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涉及二手房的,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首付房款须全额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二手房的年限也与贷款成数直接挂钩: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银行贷款困难,买房者转向公积金贷款
       最近,因为银行贷款困难,不少买房者转向公积金贷款,无论是省还是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市民电话咨询越来越多,从政民直通车平台上咨询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更是多了不少。
       这次出台的公积金新政只涉及贷款额度,对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不管买的是不是唯一住房、也不管之前有没有过商业贷款记录,只要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就可以享受首付2成,基准利率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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