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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发布日期:2015-09-02 浏览次数:3593

    8月28日上午,在全椒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市民刘家祥从县国土房产局局长李长华手中接过我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在全椒正式落地,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在此项工作推动中,全椒县紧扣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组建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受理承办我县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在原有的房屋登记系统基础上,将各不动产登记业务整合归并,建立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原先依法颁布的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书继续有效,不必换发新证。

    此前全椒县已将国土、房产两大职能局合并,明确由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全面负责我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土地、房产、林业登记划入国土房产一个口子。同时,也相应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来源:全椒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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