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6-24 浏览次数:3247
安徽省物价局证实,自7月1日开始,我省暂别“限价令”——暂停执行“每次备案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的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对当地自行出台的商品住房备案价格上、下限幅度的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在办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认为,从实际效果来看,芜湖、黄山、滁州等房地产市场,有可能还会降价。
安徽省清源研究院副院长郭红兵认为,在刚过去的5月,合肥楼市销量和单价已经创下2014年以来的单月历史新高。
(来源:安徽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