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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房地产新政完整版现身 买精装商品房或补贴

发布日期:2015-06-17 浏览次数:3381

    摘要:我省住建厅、发改委等12个部门前不久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除备受关注的商品房购买,公积金贷款政策等,我省今年年底前还将实现省、市、县三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购买精装房今后或予以补贴
    新政强调新建商品住房配套设施必须与房屋工程同步建设,同时鼓励房企积极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提升住宅产品的建筑质量、使用功能和居住舒适度;鼓励房企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一体化应用。另外,支持销售和购买全装修商品住房。市、县可对销售、购买全装修商品住房予以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各市、县制定。
    个人住房信息年底将三级互联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按计划,我省将在今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据悉,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成后,不仅能为房产调控提供有力“证据”,未来还有望逐步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系统互联,还可能和全国的个人住房系统联网。
    房地产用地未开发可鼓励转型
    新政要求,全省各地对拟建、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开展全面调查,根据各类商品房需求分析,科学确定年度商品房及用地供应总量。已供房地产用地过多、在建在售商品房数量过大,且消化周期过长的地区,要明显减少商品房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供应。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信用等级高房企将获许多优惠
    按照新政,我省将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并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资质和信用等级较高、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降低其监管资金额度。在购房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凡不在涉企收费清单之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一律停止执行。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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