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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缴满半年即能贷款
发布日期:2014-12-24 浏览次数:3003
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安徽省直公积金贷款条件从本月10日开始做出调整,由原先的缴存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符合条件的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也就是说,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办理贷款业务,目前已经开始执行。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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