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举报专栏

省内异地公贷买房 14市已有办法

发布日期:2014-09-26 浏览次数:2988

       9月1日起,由省住建厅出台的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新规生效,16个城市落地执行的时间不尽相同。
从各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了解,除了阜阳、六安、淮南、淮北、滁州五城市外,黄山、宿州、亳州也在本月初开始执行异地公积金贷款。
       根据宿州和亳州两市公积金中心文件,均为从9月1日起执行新政。其中,宿州规定异地公贷的职工必须是在省内连续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同时,申请宿州市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异地买房的,必须要提供本人或配偶、子女在购买地就学、就业证明,并且房产属于借款申请人共有。担保方式采取房产抵押(申请贷款房屋)和保证两种,贷款总额不超过房款的70%,贷款上限为宿州市埇桥区单方30万、双方40万。
       亳州市异地公贷买房政策,则突出该市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房申请该市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在亳州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贷款额度按抵押房产评估价的50%核定。
       黄山异地公贷发布的时间为9月5日,明确不论本地还是省内异地缴存职工,也不论买房地址在黄山市还是其他城市,均可自行选择在其中一个城市申请贷款。
       此外,蚌埠于2012年9月曾单向实施异地公贷在该市购房,目前已知政策明确省内外地缴存职工在蚌埠买房,须是当地户口,否则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安庆则明确单向异地公贷只能在该市买房,本地公积金不能在省内异地购房;池州据目前消息,已制定了细则但还未明确何时实施。
       综上,半个多月来,我省16个城市中,截至18日从公开渠道所获知的信息显示,已有14个城市出台或执行省内异地贷款买房。到现在为止,仅合肥和铜陵两市尚未披露有关异地公贷买房的信息。
返回顶部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