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发商销售信息必须公示 否则拿不到预售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4-05-16 浏览次数:2900
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为了更好地引导买房人明白买房,有效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维护买受双方的合法权益,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将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开户工作的必要条件。开发商如果没有按要求公示,将拿不到预售许可证。
根据规定,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时,由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办向开发企业发放《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内容告知单》,告知现场公示信息内容,同时,企业预约现场查看时间,市房产局于约定时间到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
针对按规定完成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发企业,由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办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开户;对未按规定完成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发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开户工作,待销售现场公示按照规定整改后,方可予以办理。也就是说,在合同备案格式条款审核时,企业预约时间销售现场检查时间,通过后方可在预售资金开户,最后拿预售许可证。
(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