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造价站解疑释惑确保扬尘治理费按规计取
发布日期:2014-05-09 浏览次数:3057
针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反映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等相关问题,近日,市造价站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的基础上,专门对四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说明解释,并在4月份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上予以公布。
其中,对未以相关定额作为确定合同价依据的工程,重新公布了其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的计算方法。单独承接的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其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分别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附表1中“建筑、装饰”费率的70%和50%计取。对2014年1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合同未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予以约定,但施工单位已按文件要求实施了相关治理措施的,其费用应列入竣工结算。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