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商品房销售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即将开始
发布日期:2013-06-19 浏览次数:298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人员的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与合肥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下文通知,合肥市商品房销售人员从今年开始要求持证上岗,为此举办的培训班即将开班。
当前,我市在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近500个,与此相关的销售人员超过千人。这个队伍年轻,充满朝气,但缺乏系统的政策和行业管理培训,加之商品房的单体价格很高,销售过程中受行业管理的要求较多,从业人员自身也需要掌握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知识,因此,对商品房销售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统一培训势在必行。
按照通知要求,通过考试后应取得合肥市商品房销售人员合格证及服务胸牌的销售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服务,是否挂牌上岗已被纳入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日常巡查督查范围。全市的各商品房项目在2013年内必须有不少于3名持证带牌销售人员,之后将实现全部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对新进入该行业的销售人员也将纳入持证管理,做到持证在前,上岗在后。
商品房销售人员在取得合格证后,由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建立信用档案,凡违反商品房销售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后吊销其合格证,取消从事商品房销售从业资格。其个人的不良行为还将记入所在企业的信用档案。对持证人员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审核并备案,每2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换发新证。不再从事商品房销售工作或3年内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未参加继续教育的,由发证部门予以注销。
(来源:合肥市房地产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