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棚户区改造项目 免征基础设施配套费
发布日期:2014-01-27 浏览次数:3315
《安徽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已由省住建厅编制完成,并通过省政府批准。
规划明确了对棚户区改造相应的政策支持,省级财政将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债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个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并对皖北和大别山区等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严格按规定落实减免优惠政策等。 (来源: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