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23 浏览次数:5128
安庆新河水系棚户区改造(小湖居民组)
建筑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庆新河水系棚户区改造(小湖居民组)建筑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 安徽皖投同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C-AQ-2016-467
2.2 项目名称:安庆新河水系棚户区改造(小湖居民组)建筑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安庆市龙眠山路与皖江大道交叉口
2.4 工程概况:用地面积约41.4亩,总建筑面积约8.04万㎡,包括住宅1#(34F),2、3#(33F)楼,S1#商务办公(7F),S2#农贸市场及商业(3F)、S3幼儿园(3F),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等,以上数据以通过批复的规划图、单体施工图为准。
2.5 项目概算:约1840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780日历天
2.8 招标类别:房建-施工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业绩要求【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4.1 企业近三年(2013年7月1日至今)内具有不少于2个建筑群在8万㎡以上的住宅施工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在建工程除外)】;
3.4.2 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7月1日至今)内具有不少于1个建筑群在8万㎡以上的住宅施工工程业绩【与企业业绩不能重复,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在建工程除外)】;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11月1日2016年10月30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 ”,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 、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6年 10月 27 日至2016年 11月 3 日 17 时 30分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5.2 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恒景 刘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5室
电话:0551-63735960 63736287
传真:0551-63736288
8.其他说明
8.1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勿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报价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3 中标单位属外省、市企业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8.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8.5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8.6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清单、控制价、补遗、答疑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无效标,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 投标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9.1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4001686308053008985-0968
9.2 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00251859210300010458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