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湖云溪项目4#地块配电箱(柜)采购及服务招标(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03 浏览次数:4935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碧湖云溪项目4#地块配电箱(柜)采购及服务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1905-0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8日

开标日期:2019年5月30日14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昊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3幢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肆万伍仟贰佰叁拾捌元肆角叁分(¥1145238.43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吕中军、许昌玲、朱其芳、陈林燕、朱婷婷

招标人名称:滁州高教科创城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洪武路666号

联系人:彭雪

联系方式:0550-3830258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叶波、何浪平

联系电话:0551-62220284、1475513995

收费标准:执行按照发改价[2011]534号标准的40%规定收取,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

收费金额:14339元(含专家评审费7700元)

公告期限:201963日至20196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0190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盖章):滁州高教科创城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公司(盖章):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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