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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投新悦里项目商业地块空调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7 浏览次数:4014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投新悦里项目商业地块空调工程
项目编号:2021AFAGZ0251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1月25日

皖投新悦里项目商业地块空调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冠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张洼名景园2#3#1-2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佰肆拾玖万捌仟肆佰玖拾贰元壹角捌分(¥8498492.1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皖投东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合肥市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
联系人: 朱婷婷
联系方式:0551-656780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王书恒  联系电话:0551-63735965
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6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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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