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5617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经开区JK202208号地块造价咨询服务(FJAH-WT202207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22日
开标日期:2022年8月12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经开区JK202208号地块造价咨询服务A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中竞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全部结束
项目负责人:金咏,证书号:建[造]11163400001616
项目负责人业绩:1.宿州市埇桥区2019-310#项目工程2.亳州2021-27号地块项目
投标人业绩:1.阜阳向阳路项目 2.临泉碧桂园春暖花开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3.东湖高新葛店智慧城三期4.新建居住、商业设施、小学、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城联投-江南岸)二期项目
投标人荣誉:2020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忠实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0‰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全部结束
项目负责人:吴长庚,证书号:建[造]11013400005940
项目负责人业绩:1.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总承包 2.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川府开发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投标人业绩:1.淮南四宜湖山世家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鼓山安置小区3.大兴镇广德家园二期施工4.涧北公园北侧安置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项目
投标人荣誉:2021年度合肥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经开区JK202208号地块造价咨询服务B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8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全部结束
项目负责人:张青 证书号:建[造]10340003164
项目负责人业绩:1.东至县舜城新区省示范高中、职业教育中心及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合肥高新区文化服务中心项目跟踪审计
投标人业绩:1.城西桥家园C组团及配套附属工程跟踪审计 2.城西桥家园A、B组团及配套工程跟踪审计(1标段) 3.滨河印象小区跟踪审计 4.合肥医药大健康产业园B地块等3个项目跟踪审计
投标人荣誉:合肥市造价咨询行业2021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0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全部结束
项目负责人:沙其菊,证书号:建[造]11163400001402
项目负责人业绩:1.知音花园建设项目(经开区) 2.淮南高新区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工程
投标人业绩:1.安庆高速•时代公馆项目 2.桐城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一期)医疗综合楼工程 3.桐城市盛唐南路小区及配建商品房EPC工程 4.滨湖科学城BK202107号项目
投标人荣誉:合肥市造价咨询行业2021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安徽启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551-65678023
2.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大道未来塔A座3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 0551-67680582
传真或电子邮箱:530524875@qq.com
四、监督机构
1.业务监督机构: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0551-62779149
邮箱:jyglb@ahinv.com
2.纪检监督机构: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51-65678037
3.审计监督机构: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中心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51-65678106
公示期: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551-6768058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678023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启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