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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安创谷数科园项目场地平整及围墙提升工程 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1886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中安创谷数科园项目场地平整及围墙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GCZB-2023-34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开启日期: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圆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265310.08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绿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292744.98元

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5590506。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中安创谷数科园有限公司

 址:包河区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

联系人:胡工

 话:18555112617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人:李工

 话:0551-65590506、15856385105

 箱:43893964@qq.com   

四、监督机构

1.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杨经理

话:0551-62779149、62779007

箱:jyglb@ahinv.com,jiwei@ahinv.com

2.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中心

联系人:盛经理

话:0551-65678104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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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