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24 浏览次数:234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皖投云锦台项目2024年营销推广服务
项目编号:0773-2340GNAHFWQT4359
采购方式: 询比
询比日期: 2024 年 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格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先见之名广告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公示期:2024 年1月24日至2024 年1月2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 713-716 室,联系人:杨君,联系电话:0551-65398435/15855191858。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石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石门路与始信路交口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5678072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 713-716 室
联系人:杨君
电 话:0551-65398435/15855191858
邮 箱:cctcah03@163.com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