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5 浏览次数:2913
项目名称 |
滁州新悦花园项目一期一标室外园林景观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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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sjgc2024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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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皖亭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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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清流路与黄山路东南侧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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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宋工、0551-65678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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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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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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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健、15385966959 邢超、15956549779 张盼腾、0551-62220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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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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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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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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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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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62703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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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林炳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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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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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2221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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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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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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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六安东都绿洲小区景观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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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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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拓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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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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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7455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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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叶兵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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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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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3156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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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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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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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阜阳罍街二期住宅景观绿化道排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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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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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芜湖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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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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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76534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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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康秀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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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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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11287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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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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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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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皖新春江明月阅湖苑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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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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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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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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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服务费32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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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0551-62220253、1538596695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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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或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