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2331
根据公司《招标采购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细则》规定,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环境,确保公司合作供应商诚信履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安徽仁商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如下:
一、列入不予合作名单,在公司内网公布;
二、自通报发布之日起,三年内(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不得参与公司操盘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此通报。
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