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18 浏览次数:2309
皖投云启华章项目及JK202306号地块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皖投云启华章项目及JK202306号地块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GZ0203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
皖投云启华章项目及JK202306号地块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I标段
定标候选人名称: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万玖仟壹佰贰拾贰元柒角(25609122.7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南京中天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陆佰零捌万玖仟贰佰玖拾叁元柒角伍分(26089293.75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南京韵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13号楼6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陆佰叁拾贰万柒仟零玖元陆角陆分(26327009.66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昕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1号乐彩中心8幢2207-2216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万玖仟肆佰元柒角捌分(26409400.78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世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环球世家上房大厦25栋11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万玖仟叁佰玖拾元伍角
(26409390.5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II标段
定标候选人名称: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伍佰玖拾捌万叁仟壹佰肆拾捌元柒角玖分(15983148.79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绿洲凯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嘉泽镇闵市花园16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捌万贰仟柒佰贰拾柒元伍角壹分
(16382727.51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南京中天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肆万贰仟陆佰陆拾肆元叁角贰分
(16442664.32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北京顺景园林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幢2101室(CBD)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陆万肆仟贰佰捌拾陆元叁角捌分
(16464286.38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昕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1号乐彩中心8幢2207-2216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贰拾元壹角玖分
(16482620.19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551-65678071
招标代理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袁成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5,15156681948
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港澳广场A座1802室,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5,1515668194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