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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新悦城项目2024-2025年整合推广顾问服务(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3 浏览次数:151

滁州新悦城项目2024-2025年整合推广顾问服务(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新悦城项目2024-2025年整合推广顾问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FWZB-2024-34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开启日期: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深圳市青出于蓝广告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18000.00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意识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12000.00              

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4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5590535,13966996525。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滁州皖亭置业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南屏路与祁门路交口

联系人:鲍工

 话:0551-65678072

2、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九楼   

人:李工  

     话:0551-65590535 

 箱:810093849@qq.com  

四、监督机构

1.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话:0551-62779149

 箱:jyglb@ahinv.com,jiwei@ahinv.com

2.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盛经理

话:0551-65678104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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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