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完善后取消限购 放开个人公积金租房
发布日期:2011-11-07 浏览次数:5136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称,楼市限购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一些城市已有降价苗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昨日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会上,从政策设计到建设进度,从资金保障到分配管理,从集资建房到公积金使用,社会上关于保障房的疑问被摆到桌面,住建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
焦点1
限购已起了一些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提出,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对此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回应,楼市限购政策是行政办法,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这招真是起了一些作用,不能说是主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综合政策情况下,商品房的房价现在总体上趋于稳定,一些城市开始有下降的苗头了,一些二、三线城市还在涨,但是涨幅开始减小”。
姜还表示,住建部正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准备先在40个城市进行试点,先把40个城市自身个人的住房信息收集起来,然后实行全国联网。如果信息系统建立完成,并把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公安系统等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
焦点2
拟放开公积金用于租房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指出,目前正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齐骥表示,正在实施的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但是只有房租占收入的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提取公积金去缴纳。该规定在具体的执行当中,各地不完全一样。有的地方为了管理公积金方便,干脆不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租金,只允许个人提取公积金进行买房和房屋的维修。住建部正积极联合各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早日出台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焦点3
住房保障将转货币补贴为主
姜伟新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基本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十二五”末以后将逐步转移到以货币补贴为主。到2020年末,应该是绝大多数城镇居民都住到成套的符合文明要求、健康要求的房子中去。据测算,到“十二五”末,保障率达到户数的20%左右。
焦点4
明年保障房开工量或减少
姜伟新在回答询问时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今年1.3万亿所需资金来说,实际上各级政府要投4000多亿,企业跟个人要出5000多亿元,银行贷款等社会投资要出3000多亿元。今年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要出的4000多亿元,90%到位了,好于历年的水平。明年的任务更重,需要的资金不亚于今年。
姜伟新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明年可能不会开工这么大的规模,开工数量可能比今年的1000万套少,但明年资金的需要量可能持平,甚至略多。
焦点5
更多鼓励企业建公租房
关于单位是不是可以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齐骥指出,今后,更多的是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性住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单位集资建的房子:第一,目的是为解决职工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没达标问题;第二,纳入城市保障房年度计划,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第三,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准入条件,建设也要执行统一标准,以免造成更大的不平衡。
焦点6
消除保障房“寻租”空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智宏问道,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正公平,防止新的分配不公?齐骥说,目前的分配不公缺失是在立法层面,下一步有四方面工作要做:一是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开,保障条件、保障计划、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都要公开;二要严格审核程序,完善退出机制;三是健全纠错机制;四是处罚违规违纪公职人员,特别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