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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障房建设标准出炉 强制性条款保障质量

发布日期:2011-11-29 浏览次数:4093

       强制性条款保障质量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日前一经发布,网上立刻好评如潮。有网友留言:“保障房建设如何保证质量和品质,现在终于有‘专门’的标准可依了!”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部署实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作为全国率先出台的地方性标准,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受到了国务院的肯定和重视,国家相关部委也正在研制全国层面的相关标准。
       “《标准》既是技术性的标准,也是管理性的规定;既有强制性要求,也有导向性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改革和发展处处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汪恭文介绍,安徽《标准》的出台,在国内带了头,为全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全过程、整套的规范技术体系,为保障房质量控制和工程监管提供了专门依据。一些管理性规定,如对规划选址的设计思想,是源于对国外保障房建设经验的深刻了解。
       据了解,《标准》对住区选址、无障碍住房、套型基本空间、装修对结构影响、室内基本装修、施工材料和产品的进场验收,以及住房分户验收等相关内容,制定了8条强制性条款,并从人性化和保障对象需求等角度考虑,在增设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有效解决和避免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规划设计不合理、公共配套设施不齐全、基本装修不到位、施工质量不过关等弊端和问题,确保保障房质量和品质。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副教授戴卫东认为,在目前全国探索保障房制度建设的背景下,我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为推进保障房成为“民心工程”和“百年工程”率全国之先出台了《标准》,值得肯定和赞赏。
       “配建制”需配良好资源
       “《标准》的亮点之一是鼓励保障房实施‘配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配建制”的推行,旨在让低收入群体共享公共服务设施、防止出现贫民窟,同时有助于筹集社会资金,做大保障房蛋糕。
       据介绍,建立混合社区,打破贫富隔离,防止贫困人群边缘化,避免保障房成为贫民窟,是一些国家保障房建设努力的方向。如在比利时,保障房不再提倡建设高大塔楼,而代之以独门独户或一门多户的低层楼房。而且还将保障房住户安排与其他社会阶层混合居住,以帮助穷人更好地融入城市与社会。
       美国从1993年起实施城市复兴示范计划,主要通过拆毁荒废的公共住房,代之以设计新颖、高质量的住房,以吸引高收入家庭入住,将贫困人口高度集中的社区改造为一个种族多样的混合收入社区。政府补贴房和市场价房屋无论外观还是内部结构、配置,都没有任何差别,各个收入层次的家庭也不分区而住。社区住户所付租金从300美元到近2000美元不等,各个价位人数相当,让任何收入层次的家庭不再有沦为“少数”的感觉。
       “但在实践中,美国很多混合居住社区内不同收入的家庭仍各成一体,低收入群体依然没有摆脱孤立状态;同时,由于管理不善,很多中高收入住户相继搬离。”戴卫东提醒,“配建制”在省内一些地区刚刚实施,若不及时研究对策和加强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许多少也会出现类似问题。他建议,配建制真正实施成功,良好的区位、较为完善的配套和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关键,而并非仅仅把人聚在一起。便捷的交通、完善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可以吸引中高端住户,同时,规范的社区和物业管理则能保持社区的整洁有序,从而留住住户。
       “实用适用”重在优化设计
       面对四五十平方米的保障房,如何进行空间布局是首要问题。《标准》规定,除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外,保障性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在小户型的保障房里,要有室有厅、功能齐全,让一个家庭既能住得下,又要保证一定的居住舒适度,这对保障房设计提出了挑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坦陈,部分保障房套型设计空间利用不尽合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性化、精细化设计。部分地区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的小套型也盲目追求“大客厅”、“大餐厅”,导致空间局促,生活不便,影响了居住品质。
       “在国外,保障性住房套型和空间的设计思路也是不断发展、完善的。”业内人士介绍,在新加坡,“组屋”建设的主要执行机构是建屋发展局,其早期的“组屋”设计较单一。随着人们日渐富裕,对居住条件要求提高,他们又不断优化设计,设计了多种户型、面积不同的“组屋”,满足了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人口家庭的居住需求。
       “而在西班牙,保障房设计已经成为建筑设计的一面旗帜,很多保障房品质甚至超过了商品房。”西班牙让一流建筑师设计保障房,做到设计新颖实用,外观风格鲜明,使用材料环保,内部空间合理,并设有专门的残疾人设施,以保证房屋的宜居性,交付使用前还必须通过政府的认证和检查。
       “实用与适用,这是保障房设计最注重的问题,而其中,应该提倡并加强对经典户型和成熟技术的复制。”业内专家指出,“可持续”是现阶段保障房设计面临的最大问题。随着居住年限的不断增加,保障性住房建筑主体及其内部很多装修材料、部品设备都会老化,这就需要提前考虑未来维修、维护和更替的便利性。同时,我国未来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及人口结构的变化、住宅需求的改变则要求住房设计具备较好的可改造性,不具备可改造性的住房未来或面临无处可去的尴尬。因此,应做到《标准》提出的“优化空间适应性”,尽快出台并推广适合我省的“样板”户型及楼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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