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0-19 浏览次数:3528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已出台个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办法,从10月8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将享受暂免征收印花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来源:安徽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