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0-05 浏览次数:3562
9月30日下午5点左右,央行联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为进一步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通知中首先表明了本条政策的态度:“为进一步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这加强了对购房者的心理提示,表明了政府对房产行业的扶持,预示了房产行业近期的上涨态势。与此同时,通知明确了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实施降低商贷首付款比例的具体意见,强调“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将根据不同城市情况,指导确定商贷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实现差别化管理。
这条政策的出台也意味着居民购买的门槛已降至新低,将大大减轻首套房购房者的首付压力。而对于很多有刚性需求的购房者而言,首付降低绝对会是一个利好消息。(来源:万家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