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物业维修金仍按房价缴
发布日期:2012-11-16 浏览次数:2842
在同一个小区购买同一面积的房屋,却因购买时间不同,总价不一样,导致最后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差很大。合肥一些业主对此很疑惑。昨日,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不同的缴存标准各有利弊,合肥目前仍按房价缴存。
据了解,外地有部分城市修改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2010年,长沙市就将原有的“按购房款的2%至3%缴存”的标准,调整为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缴存。而在此之前,上海、南京等地也都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建筑造价来归集维修资金。
合肥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是否会变化呢?13日,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目前合肥暂时还将按照老办法来实施。一方面,维修资金涉及面巨大,如果要变化须经过严密的调研和论证。另一方面,关于维修资金的缴存,全国各地标准不一,有的地市按面积、有的按造价、有的按售价,各有利弊。
(来源:新安晚报)